关于对我市离休干部“两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老干部局文件
郴老干发〔2014〕1号
关于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各单位政工科(老干办): 现将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湘老干〔2013〕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走访慰问情况及时报送市委老干部局组宣科。联系人:李红妹,联系电话:2232962,传真:2238177,邮箱:czlgzx@163.com。
中共郴州委老干部局 2014年1月10日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文件
湘老干〔2013〕40号
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 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委老干部局、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组电明字〔2013〕2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3〕13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走访慰问活动。尊重、爱护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的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干部的心坎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全面走访慰问老干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走访慰问方案并抓好落实;要尽快落实相关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发给慰问对象,确保专款专用、用出效益。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在节日期间对本地本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从思想上、物质上对老干部给予关心。对离休干部要做到逐人逐户看望,对异地居住的老干部,要通过发慰问信、打电话拜年等形式进行慰问。特别是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早、家庭收入低、身患重病不能自理、“空巢”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贫困地区、困难行业和单位的老干部,以及春节住院不能回家过年的老干部,单位领导务必登门看望慰问,送去温暖。走访慰问既要深入基层、进门入户,又要联系实际、排忧解难,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认真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各地各部门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与落实老干部各项待遇结合起来,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结合“两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他们的各项生活待遇在春节前落实到位。对生活困难、空巢、孤寡的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孀,特别是困难企事业单位的老干部及遗孀,要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特别照顾。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中,要注重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汇聚起促进改革的强大正能量,推动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把走访慰问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动,通过走访慰问,听取广大离退休干部对新变化的认识、对党的感恩之情,激发广大老干部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多办让老同志满意的好事实事。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走访慰问的实效性。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中共湖南省委老干部局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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