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郴州市印发党建联络员制度 提升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组织力
郴州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细化落实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关于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总结吸收近年来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选配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从选配标准、工作职责、选派管理、工作要求等4个方面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队伍建设,印发《郴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制度》明确,由各单位机关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从单位老干部工作者、党务干部中选派,政治立场坚定、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热心服务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本单位在职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建联络员。协助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落实各项党建基本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指导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及换届选举、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事务性、规范性较强的工作。协助落实党内关怀帮扶、走访慰问、荣誉退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等工作。指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银发力量,注重发掘老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党支部建设成效。做好单位机关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之间的沟通协调。 《制度》强调,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是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单位机关党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在选派联络员时,要注重听取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意见,要定期了解党建联络员履职情况。履职评价可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表现优秀的可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表彰推荐对象。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注重调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支委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避免党建联络员包办代替。 《制度》提出,要强化备案管理,认真填写《郴州市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联系党支部情况表》,遇党支部换届、支委改选、党建联络员调整等异动情况,及时向市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办公室报备,更新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信息台账。 《制度》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强党建联络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建联络员作用提供制度支撑。为推进落实党建工作片区制、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督促提醒、支部书记和党建联络员学习轮训制度提供了信息支撑。 【责任编辑:】(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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