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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东同志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培训上的讲话

日期:2017-01-07 13:38:15        来源:市委老干部局        阅读:4780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

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解读


何志东

(2016年6月28日)


各位老领导、同志们:

今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5月,湖南省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交流有关的文件精神。

一、《意见》的制定背景

一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自身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离休干部占比很小并呈现加速减少的趋势,退休干部数量大幅增长,离退休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离退休干部工作中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是“时”和“势”对老干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历史形势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赋予老干部工作新使命,提出新要求。必须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人口老龄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放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坚持在大的形势背景下谋划和推进工作,自觉把离退休干部工作融入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之中。

三是党中央对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有了进一步的创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这些指示精神亟需贯彻落实到新时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中,成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是文件规格很高。这是中央于1982年颁发了中发〔1982〕13号文件,建立了老干部退休制度之后,第一次由中办、国办联合行文下发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指导文件,规格极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价值取向明确。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价值取向,这是《意见》的最大特色。《意见》强调,要发挥离退休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充分凝聚和释放正能量。要求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递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影响和带动周围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共同释放正能量。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中作出新贡献。

三是定位更加精准。《意见》指出,广大离退休干部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离退休干部工作是党的组织工作和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重要任务,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四是要求更加具体。《意见》对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方法遵循,管理创新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目标清晰,任务明确。

五是保障更加有力。《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编制配备、经费支持、队伍建设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为新时期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了多方面、全方位的要求。 

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意见》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以充分体现离退休干部特点和优势、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转型发展,激励广大离退休干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是明确了工作方法要求。离退休干部工作要体现“四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这是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

三是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见》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加强谋划,精心部署,扎实推进。要进一步落实组织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党建工作责任。要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党组织。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要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国有企业列入企业预算。加大党费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活动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等。同时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委(工委)书记一般由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同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副职配备专职副书记,在现有编制内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是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六点明确要求。一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严格遵守中央关于讲座、论坛、刊登、出版、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继续从业、出国(境)审批、重要情况报告等方面的纪律规定。二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怀,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坚持理论学习、组织生活等制度。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干部党员,应自觉参加集体学习、组织生活。三要按规定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经党支部同意,可采取灵活的方式交纳。四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五要提倡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党员在党组织内部开展互助关爱、传递温暖活动。六是明确规定离退休干部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坚决与邪教组织作斗争,并注意把党员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同信教区别开来。

五是在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意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在完善服务管理工作方面,一是要求切实落实“三个机制”,即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意见》明确要求健全中央企业资金保障帮扶机制,下级企业对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给予帮助。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离休费、医药费及生活补贴,现渠道无法完全保障的,由上级企业或者单位主管部门给予帮助,上述渠道无法解决的,由同级财政负责保障,同级财政有困难的由上级财政帮助解决。二是明确地方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没有明确服务管理机构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指定的机构负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三是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离休干部离休费和公用经费、特需经费标准。四是对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原单位和原单位所在地有关部门、接受安置地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在加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方面,《意见》强调要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短医药费报销周期,推进医药费异地直接结算。逐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通过列入同级财政或者单位预算等方式予以保障。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健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更好满足退休干部养老服务需求。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加大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力度等。

六是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方面的要求。《意见》强调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建设要纳入公益类文化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性质尚未明确的,结合实际情况划入公益类事业单位。推进老年教育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和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要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创造条件,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要探索服务社会的途径和方法。在活动、学习内容与形式方面,要求根据离退休干部年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等,在安全节俭前提下合理确定,并加强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建设,用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国家老年教育等资源。

七是对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的要求。《意见》对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善离退休干部工作制度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职责,强化保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带头联系、经常走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三是搞好服务保障。《意见》强调,在推进各项改革中,要确保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机构编制稳定,工作经费、服务用车等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同时,要求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要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四、《实施意见》的有关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我省结合实际制发了《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离退休工作的总体要求;二是要更加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三是要更加注重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四是要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五是要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六是要更加注重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七是要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实施意见》要求,必须准备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新使命、新思路。同时,《实施意见》对《意见》中的一些要求,规定得更加具体。《实施意见》强调,要提高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标准,列入同级财政或单位预算,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原则上每两年走访慰问一次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等。


总之,《意见》和《实施意见》内涵深刻,指导性强,对我们的老干部工作将产生重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今天我们只是择其要点,做了一些解读,希望各位老领导、老同志们,能够进一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我们也将以学习贯彻《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为契机,努力开创全市老干部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五个郴州”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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